好消息一個接一個的來,這不,明年2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專票了!聽到這的消息你是不是和小編一樣開心呢!
確定沒錯!
1.2020年2月1日起,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3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全部可以自愿選擇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稅局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 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自愿原則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未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5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并發布)相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4.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特別提醒:
小規模納稅人,在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要注意以下三個事項:
(一)所有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均可以選擇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根據自愿原則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未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5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并發布)相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三)自愿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以后自開專票就更加便捷了,只要一點點時間就好了。這也是我們在2019即將結束的時候,得到的新福利吧!你們說是不是呢?
【學校地址】南京市秦淮區新街口漢中路27號友誼廣場20樓O區——南京上元教育
【分校地址】 南京江寧萬達校-南京上元教育
南京河西萬達校-南京上元教育
【咨詢熱線】楊老師13515119827(同微信號)